作者:萬匯會計師事務所 發表時間:2021-12-08
享受此次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緩繳政策是否需要備案?
答:不需要另外操作備案。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在2021年11月、12月及2022年1月申報期結束前,通過登錄電子稅務局或辦稅服務廳依法申報后,界面自動彈出是否延緩繳納規定范圍內稅費的提示。納稅人需進行確認,確認不緩繳的在該界面選擇、填寫理由;確認緩繳的,規定范圍內稅費繳納期限自動延長3個月。
2021年第四季度的稅款緩繳期限是在明年2月統一繳納嗎?那明年2月份是否應繳納4個月的稅款?
答:2021年第四季度稅款每個月都延緩3個月繳納,也就是說屬期2021年10月的稅款在明年2月繳納,所屬期2021年11月的稅款在明年3月繳納,以此類推。
符合條件的中型制造業企業只能延緩繳納《公告》規定各項稅費金額的50%,但是目前資金不足,余下50%的稅費可以辦理緩繳嗎?
答:制造業中型企業符合稅收征管法及實施細則規定可以申請延期繳納稅款的,余下50%部分仍然可以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
按照此次政策享受緩繳,過了三個月時間,如果忘記繳納延期稅款怎么處理?
答:建議在繳納當期稅費時對當月到期的緩繳稅款一并繳納,稅務機關也會在到期前通過短信、電話、征納溝通平臺、電子稅務局等方式提示大家,防范逾期現象的出現。
延期繳納稅費到期后,沒有資金繳納怎么辦?
答:延緩繳納稅費到期之后,對由于資金壓力等原因不能按時入庫的企業,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可以按照稅收征管法辦理延期繳納,對其他企業稅費依法征繳入庫。
符合條件的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在對應的申報期過后申報,即逾期申報是否仍然可以享受“緩繳”政策,是否需要加收滯納金?是否需要進行行政處罰?
答:納稅人逾期申報仍然可以享受緩繳政策,制造業小微企業不存在加收滯納金問題;制造業中型企業逾期申報享受緩繳政策,未緩繳的稅費將從繳款期限屆滿次日起按日加收滯納金,納稅人逾期申報是否需要進行行政處罰,按現有規定處理,與是否享受緩繳政策無關。
辦理延期繳納稅款,跨年度再繳納,是否對我的信用等級有影響?
答:對符合政策條件辦理的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稅款延期繳納屬于政策延期,在稅務征管系統中的對應繳納時間也自動延長三個月,在緩繳到期日之前繳納稅款均不會影響信用等級。
我是按月度申報相關稅費的納稅人,此次緩繳政策一定要2021年第四季度的三個月都享受嗎?例如,我是否可以選擇所屬期2021年10月、11月不享受,12月選擇享受?
答:符合條件的企業,按月在電子稅務局上進行申報時,每個月都會彈出政策享受提示框,納稅人可根據企業情況自行選擇是否享受。
企業需要辦理注銷/遷移,必須在本月繳納稅款的情況如何處理?
答: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在2021年11月、12月及2022年1月申報期結束前,通過登錄電子稅務局或辦稅服務廳依法申報后,界面自動彈出是否延緩繳納規定范圍內稅費的提示。納稅人辦理緩繳后,在繳納期限之前,隨時可以繳納稅費,不會對注銷事項產生影響。
我享受了此次緩稅政策,是否影響所得稅匯算清繳?
答:選擇適用緩稅政策后,緩繳的稅款視同“已預繳稅款”,正常參與所得稅匯算清繳補退稅的計算。同時,納稅人應當按照享受緩繳政策確定的繳稅期限繳納緩繳稅款。
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的納稅人辦理緩繳后還可以享受即征即退政策嗎?
答:可以。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納稅人享受緩繳政策后,待緩繳期限屆滿,實際繳納延繳的增值稅后,可以辦理退還對應屬期的即征即退稅額。
我是簡易申報的制造業個體工商戶,需要如何操作享受緩繳?
答:實行簡易申報的制造業個體工商戶,納稅人無需另行申請或確認享受此次緩繳。根據政策安排,所屬期2021年10月-12月其應繳納的規定范圍內稅費不會進行劃扣,自動延緩繳納3個月。
制造業中小微出口退稅企業,本月無增值稅,但是按規定免抵稅額需要繳納城建稅,這部分附加稅可以辦理緩繳嗎?
答:制造業中小微出口退稅企業,本月無增值稅,對按規定增值稅免抵稅額應繳納的城建稅,可以辦理緩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