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萬匯會計師事務所 發表時間:2021-10-27
根據28號公告規定,企業需準備研發支出輔助賬,據此填寫《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2),與相關政策規定的其他資料一并留存備查。其他資料主要指的是《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管理目錄(2017年版)》(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3號發布)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事項規定的主要留存備查資料,具體是: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計劃書和企業有權部門關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立項的決議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專門機構或項目組的編制情況和研發人員名單;
3.經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登記的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合同;
4.從事研發活動的人員(包括外聘人員)和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無形資產的費用分配說明(包括工作使用情況記錄及費用分配計算證據材料);
5.集中研發項目研發費決算表、集中研發項目費用分攤明細情況表和實際分享收益比例等資料;
6.“研發支出”輔助賬及匯總表;
7.企業如果已取得地市級(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鑒定意見,應作為資料留存備查。
因此,預繳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企業,需要將上述“1+7”項留存備查資料準備好,以備稅務機關后續核查。
在此需要說明的是:上述絕大部分資料是企業進行研發活動或進行研發費用核算時已經形成的資料,只要將其整理歸集齊全即可,一般不需要另外單獨準備。如,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計劃書和企業有權部門關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立項的決議文件是企業開展研發活動的依據,是其日常管理活動中的已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