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萬匯會計師事務所 發表時間:2022-07-06
最近,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破獲一批虛開機動車銷售發票案。案件因涉嫌犯罪已移送公安機關,其中杭州T汽車銷售服務公司虛開案尤為典型,反映出的問題值得思考。
反常——豪華型新轎車兩折賣
2021年初,杭州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收到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下發的T公司涉嫌虛開發票線索,迅速組織調查。
檢查組比對T公司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銷項數據,發現該公司為錢某開具的3張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不合常理:2019年6月—2020年1月,T公司分別從3家汽車銷售公司取得品名為勞斯萊斯、戴納肯、豐田威爾法的3張增值稅進項發票,價稅合計分別為530萬元、182.01萬元、85.8萬元,卻只開具了價稅合計120萬元、136萬元、40.35萬元的3張增值稅銷項發票,購買方均為錢某。從票面信息看,錢某所支付金額遠低于T公司采購車輛的金額,其購入勞斯萊斯豪華型小轎車的價格還不到T公司進價的兩折。
怎么回事?檢查組到T公司注冊地核查,發現那里空無一人,撥打企業法定代表人電話,無法接通。經過了解,檢查組得知方某是T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立即約談方某和購車人錢某。方某稱有關車輛出過事故,不得已才低價銷售。錢某則以不了解實情為由,拒絕配合調查。
檢查組認為,方某存在通過低開機動車銷售發票為錢某逃避繳納車輛購置稅的嫌疑,決定從T公司的資金流中尋找蛛絲馬跡。調取分析該公司銀行賬戶的有關數據,3筆來自方某的收款引起檢查人員注意,比對發現這3筆款的金額正好與T公司采購3輛涉案轎車而取得的增值稅進項發票票面金額一一對應,判斷這可能是T公司采購涉案車輛的資金來源。
真相——操控低開發票偷逃稅款
如果是這樣,為何T公司的相關購車款是由方某支付?方某和錢某是什么關系?一連串疑問冒出,檢查組再次約談方某,向其出示有關資金流水證據,說明有關法律規定和違反規定要承擔的責任。方某瞞不下去,說出了實情。
原來,方某是錢某的女婿,長期經營汽車銷售業務。錢某委托方某購買3輛豪華型轎車,方某通過自己控制的T公司,以市場價從其他汽車銷售公司購入車輛,再以T公司名義向錢某開具遠低于實際購車價格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使錢某繳納的車輛購置稅大幅降低。
T公司開給錢某的發票疑點揭開,檢查組結合線索接著調查該公司開給陳某、王某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真實性。詢問這2個購車人和中間人項某、張某,被告知車輛實際分別從山東某汽車銷售公司、昆明某汽車公司采購并取得發票,只是在杭州上牌和繳納車購稅時用了T公司開具的發票。檢查人員外調證實,陳某、王某名下車輛的確非T公司所售。
接下來,檢查組全面梳理T公司開具的發票,通過對比進銷發票、車架號等信息發現,T公司在沒有真實業務的情況下,向7人虛開了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這7人實際都是從其他公司購買車輛并取得發票,再從T公司取得虛開的低價發票用于上牌、繳稅。此外,該公司還為2個遺失購車發票的車主虛開2份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用于車輛上牌,沒有對應的進項發票。
除查明上述虛開發票事實外,檢查組核查還發現T公司開具的其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普遍存在低開、未如實申報納稅的情況。經統計,T公司共對外低開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19份,少確認銷售收入3182.9萬元,偷逃稅款590.88萬元,其中17輛車還應繳納超豪華小汽車消費稅520.57萬元。
結果——補稅、罰款且被追究刑責
此時,錢某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積極與檢查組溝通,迅速按照規定補繳車購稅52.07萬元、滯納金18.15萬元。
近日,杭州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依法對T公司作出稅務處理和稅務行政處罰決定,要求該公司在規定時間內補繳稅款1111.44萬元,繳納滯納金,并對其虛開發票、偷稅行為分別處罰款36萬元、666.87萬元。
由于案件涉嫌犯罪,稅務部門已按規定將線索移送公安機關。案件嫌疑人方某等可能面臨刑事責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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