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萬匯會計師事務所 發表時間:2022-06-29
印花稅是世界現存最古老的稅種之一,誕生于1624年的荷蘭。最初收繳是用刻花滾筒在應稅憑證上印上帶有特殊花紋的戳記,故此取名“印花稅”。當下在我國提起印花稅,老百姓可能最先想到的就是證券交易賣方應當承擔的千分之一稅率的印花稅,并常常將之與其他國家的證券交易稅相提并論。其實準確來說,在我國,證券交易印花稅只是印花稅這一稅種的一個稅目。
我國印花稅是對書立應稅憑證、進行證券交易征收的一種行為稅,其中對各種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等應稅憑證征收的稅,可以稱作憑證印花稅;對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為基礎的存托憑證征收的稅,可以稱作證券交易印花稅。對于憑證印花稅,由于人們認為憑證單據上由政府蓋印,就成為合法憑證,在訴訟時可以有法律保障,所以被廣泛接受。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經濟法制的健全,依法書立經濟憑證的現象愈來愈普遍,憑證印花稅征收范圍也越來越廣泛。例如,合同是現代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最常用的重要法律文件,只要書立合同,無論是正式合同,還是具有合同性質的其他憑證,都需繳納印花稅。股民朋友常說的印花稅,指的是證券交易印花稅,自1990年以來經歷了多次調整,證券市場對印花稅的調整變化存在一定的敏感度。2021年我國證券交易印花稅收入2478億元,同比增長39.7%,增長迅速。
印花稅法不可小覷的功能作用
從收入金額來看,印花稅是一個“小”稅種。2021年我國印花稅收入為4076億元,占稅收收入總額的比重為2.36%,在18個稅種中排名第8位,遠遠低于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等主要稅種占稅收收入總額的比重。
印花稅雖然規模小,但是它的功能作用并不小,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籌集財政收入。印花稅征收面大、稅源廣,廣集資金,積少成多,可為政府財政收入積極做貢獻。從1988年恢復征收到2021年,我國印花稅累計收入已經超過3.3萬億元。二是監督經濟活動。印花稅的征收既有利于配合各種經濟法規的實施,加強經濟合同的監督管理;也有利于稅務部門以合同憑證管理為契機,加強對貨物勞務稅、所得稅等主體稅種的稅源監控。三是調控國民經濟。證券交易印花稅能夠改變證券市場交易成本,是政府對證券市場進行調控的政策手段之一。隨著我國資本市場日益活躍,證券交易印花稅在政府財政收入中的占比越來越高,對市場的調控作用越來越顯著。四是培養納稅意識。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自行購買印花稅票、自行貼花并銷花的繳稅方式,有助于培養納稅人自覺納稅的意識。五是體現文化價值。稅務部門監制的印花稅票不僅外表精美,而且具有豐富的歷史文化內涵,折射出不同時代的政治、經濟、稅收制度狀況和社會演進,具有一定的歷史文化教育意義,逐漸成為一類頗具收藏意義的藝術品。
印花稅法深遠的實施意義
印花稅法是新中國第一部關于印花稅的法律,相較于以前的暫行條例,印花稅法的法律地位更高,內容更完善,必然對我國經濟社會產生深刻影響。當前全國穩定經濟大盤急需政策組合拳,印花稅法正式實施將為穩經濟穩預期注入動力。
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印花稅法在保持原有政策優惠的基礎上,適當簡并稅目稅率,減輕稅負,例如取消對權利、許可證照每件征收5元印花稅的規定,降低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運輸合同和部分產權轉移書據以及營業賬簿的稅率,呼應了當前減稅降費的政策導向,有助于降低企業交易成本,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穩定經濟大盤。
穩定市場主體預期。印花稅法將稅制改革、減稅降費的經驗做法制度化、固定化,增強了印花稅法律制度的科學性、穩定性和權威性,有助于降低企業對未來預期的不確定性。證券交易印花稅被納入征收范圍,可消除市場對單獨設置證券交易稅的顧慮。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調整權由行政機關調整至立法機關,有利于保持稅率穩定,穩定資本市場預期。印花稅法對國務院可以減征免征的范圍和要求規定更為具體,增強了稅法的確定性,有利于穩定市場主體預期。
推進稅收治理現代化。印花稅法使得我國現行18個稅種中有12個稅種上升到法律層級,是我國稅法體系建設的又一大進展,有助于推動稅收法定進程。印花稅法總體上維持原有稅制框架不變,根據實際情況對稅目稅率適當調整,明確計稅依據、納稅期限和納稅地點,新增印花稅扣繳義務人,有助于推進現代稅收制度建設。印花稅法取消暫行條例中輕稅重罰的傳統做法,統一按照印花稅法和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征收管理,有助于加強稅收征管規范化,加快稅收治理現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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