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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最新規定!
作者:萬匯會計師事務所 發表時間:2020-04-13
高新技術企業是為企業發展路上一個必備資質,也是國字號證書里相對親民且知名度、認可度最高的一種。隨著經濟發展,民營企業數量猛增,國家對自主研發、創新的企業扶持力度加大,高新技術企業的數量也隨之增多。 截止到2018年,浙江省高新技術企業已達到30000家,增長迅速。2018年,高新技術企業需調整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中研發費用與專項審計保持一致,2020年,高新技術企業要求將會增加,審查機制也會越來越嚴格。
一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政策發展歷程
1991
《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和辦法》(國發 [1991] 12號)
1996
《關于國家高新技術開發區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有關執行規定的通知》(國科發火字 [1996] 018號)
1999
《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和辦法》(國科發火字 [2000] 324號)
2008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08〕172號)
2016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文〔2016〕195號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文 [2016] 32號)
政策的修訂,既符合了我國的國情,又順應了時代和形勢的發展,那么這一次,又將會出現哪些新的評審規定呢?
二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評審最新規定
預計從2020年開始,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評審將進一步從嚴把控,其主要體現在:
1
認定評審科技創新事項發生時間以申報前三年為主。企業申報高企當年申請或轉讓的專利、認定的研發機構、簽訂的產學研合作協議等將不予采納。需提前至少一年申請專利并獲得授權(高新技術企業要求近三年授權專利)
2
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必須“三表一致”。即企業年度所得稅納稅申報表(A104000期間費用明細表)、企業財務報表、研發投入專項審計報告中的企業研發費用數據要求一致,往年通過出具《研發費用數據不一致說明》的做法將不予認可。 雖然未全省開始推廣,但極有可能是2020年高新技術企業的政策趨勢,想在2020年申報高新認定的企業,要抓緊時間做好提前準備工作。提前做好培育,專利不能再臨時抱佛腳,必須要提前一年做好準備;財務方面針對研發費用的要求也將會更加嚴格,不再是出具相應證明可以解決相應問題,必須保持”三表一致“原則。
3規上工業企業享受高企政策獎勵與企業是否填報工業直報系統B203企業研發投入掛鉤。
重點提醒:
1.準備在2020年認定(復審)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請檢查相關知識產權申請(轉讓)審批進度,要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2.《浙江省企業研究開發資助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提到:
科技創新委會同市財政委對企業研究開發資助申請進行審核。審核要點包括:
(一)企業申報數據與統計部門一致性審核;
(二)企業申報研發費用與申報稅務部門研發費用一致性審核;
(三)企業納稅信用等級核實;
(四)企業填報國家科技統計報表規范性審核;
(五)企業誠信情況審核。
而2020年高新認定對數據也一樣要求嚴格。
因此,企業除了要注意企業研究開發費用“三表一致”,還要注重報表的規范性。建議企業從現在開始嚴格檢查各類數據報表,避免在填報報表時出現數據不統一的現象。